2015年1月21日 星期三

韓國簡化投資移民申請 30天即可獲居留權


韓國政府頒佈《外國人投資法》新修訂,將投資移民項目,只需30天即可獲得居住簽證,隨後取得永久居留權。凡在韓國投資50萬美元購買度假公寓,投資者及其家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申請韓國永久國民身份。

投資者和家人首先獲得F2簽證(3年期長期居留簽證),然後是2年的F2簽證延期。期滿後,投資者和家人即可申請F5簽證(永居簽證),此時投資的房產可以自由租賃或買賣。在持有長期居留簽證期間,只需每年任意在韓國城市旅行一次(無居住要求),而居留簽證延期申請必須在韓國境內(只需1周時間就可以獲得續簽)。獲得韓國永久居留身份之後,將享受和韓國國民相同的教育、醫療保險等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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