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1日 星期一

台灣2018年採用 IFRS15 會計準則


台灣將與國際同步在20181月起,適用國際會計準則(IFRS15號公報,會計,電信、生物科技、建造業零售及電機機械業等五大行業影響最大,保留盈餘增加287億元,營業收入增加39億元由此業收入及保留盈餘則會減少

15號公報主要是規範「客戶合約收入」的公報,各個客戶合約必須拆分,根據不同情況列收入及利益。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在2014年發布新規則,主要重點是從財務報表要能看出,企業賣商品給客戶所收到的收入包商品本身、提供勞務的對價關係,換句話說,可以將一份合約中的商品和勞務切出來,一目了然

IFRS 15透過五個步驟達到上述要求,分別是:

1.     辨認客戶合約

2.     辨認履約義務

3.     決定交易價格

4.     分攤交易價格

5.     滿足義務時認列收入

未來企業在編務報報時,會在六方面受到影響,包括薪酬及紅利計、合約、資訊系統、所得稅影響、控制及流程、投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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