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8日 星期四

立法會昨日討論 港鐵車站消防裝置是否足夠


立法會會議昨日討論港鐵乘客量近年不斷上升,港鐵車站的消防裝置及設施是否足夠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黎棟在會議上表示,港鐵車站的安全規定由「保安局安全及保安統籌委員會」負責審批。該委員會由機電工程署鐵路科代表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消防處、屋宇署、路政署、警務處及港鐵公司代表。在審批車站消防安全規定時,港鐵公司會就每一個車站作出風險評估,參考消防處制訂《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與裝置及設備之檢查、測試及保養守則》,及相關性能化設計的因素,建議適合各車站內的消防裝置,提交安全及保安統籌委員會審視,而消防處會向委員會提供意見。基於各車站的不同地理位置和特性,每個車站內的消防設備亦會有不同要求。一般而言,港鐵車站均有下列的消防裝置及設備:

1.    消防栓/喉轆系統

2.    應急供電設備及照明系統

3.    出口指示牌

4.    認可的人手操作手提器具(如滅火筒)

5.    火警警報及偵測系統

6.    消防控制中心

現時各港鐵站內一些消防風險較高的地方,例如商鋪均設有花灑系統,而各車站內的其他地方亦有相應消防裝置和設備,以保障乘客和市民的安全。一旦港鐵車站內發生火警,港鐵會即時啟動經由消防處審定的應變機制,以疏散乘客。現時港鐵各車站在規劃時已考慮其設計可容納人數,並設有足夠的出入口,即使車站內乘客人數達到設計上限,亦有足夠出入口供乘客疏散。這些人流管理措施則可控制車站內的乘客人數。在各項措施相互配合下,可將發生火警時出現混亂情況的機會大大減低。另外,港鐵公司在規劃車站商鋪時,會以不影響乘客安全及車務運作為首要考慮。此外,在規劃車站商鋪的空間,包括改動現有商鋪位置及面積、增加或減少商鋪數目時,港鐵必須向政府部門申請批准。參與審批的部門包括路政署、機電工程署、消防處、屋宇署、運輸署、地政總署、警務處及規劃署,要處理的事項包括車站店鋪的設計及改動對往來車站各方向乘客人流的影響、車站安全及保安(包括逃生路徑、消防和救援進出途徑、消防裝置、耐火結構)等。港鐵公司在規劃車站商鋪空間時,必須獲得上述政府部門批准才可落實。在審議過程中,政府部門會充分考慮各方面因素,當中包括車站乘客量及火警發生時乘客的疏散路線,確保鐵路服務及安全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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