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3日 星期六

廣東、天津、福建成立自由貿易區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昨日在北京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決定擴大自由貿易區範圍至廣東、天津及福建。

會議表示,上海自貿試驗區試點經區,已經設立一年多,認為在圍繞外資負面清單管理、貿易便利化等,形成可複製及推廣的經驗,因此決定在廣東、天津和福建特定區域,再設3個自由貿易園區。3個自貿區會以上海自貿試驗區試點內容為主體,結合地方特點,再加上其他新的試點內容,並會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調整實施相關法律規定

另外,會議提出要深化上海自貿區改革開放,進一步壓縮負面清單,推動更高水平對外開放,在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等領域外,擴大開放舉措,部分措施會擴至浦東新區

會議亦指,將進一步取消及下放108項主要涉及投資、經營、就業等的審批事項

會議上提及三大要求

1.    深化上海自貿試驗區改革開放,進一步壓縮負面清單,在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等領域再推出一批擴大開放舉措,並將部分開放措施輻射到浦東新區

2.    除涉及法律修訂等事項外,在全國推廣包括投資、貿易、金融、服務業開放和事中事後監管等方面的28項改革試點經驗,在全國其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推廣6項海關監管和檢驗檢疫制度創新措施

3.    依託現有新區、園區,在廣東、天津、福建特定區域再設3個自由貿易園區,以上海自貿試驗區試點內容為主體,結合地方特點,充實新的試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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