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8日 星期五

台灣立法 高鐵、台鐵及捷運共同納入「鐵路法」管理


台灣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於今個星期二審議行政院版「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會中多名委員認為高鐵、台鐵及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相似,卻適用不同的法律,以致發生誤點或安全事故時,對乘客權益的保障各有不同,因此主張將高鐵、台鐵及捷運共同納入「鐵路法」管理,並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提出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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