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推動香港政制發展,工聯會在去年12月成立「政制專責小組」,就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方案諮詢工會及會員。經過多場諮詢會及研究後,工聯會完成「政制發展2017意見書」,希望香港可盡快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工聯會會長林淑儀、理事長吳秋北、榮譽會長鄭耀棠、副會長黃國健和副會長潘佩璆一同公佈意見書。
工聯會會長林淑儀表示,「政制發展2017意見書」歸納為三個「三大」:在「三大原則」、「三大共識」及「三大程序」下,落實普選。工聯會認為普選行政長官應遵循的「三大原則」,包括:
1. 必須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相關規定,依法而行
2. 維護香港的憲政地位,確保行政長官履行職權,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
3. 促進香港政制積極、穩妥發展,在2017年落實行政長官普選
工聯會在過去四個多月,就政制發展進行了兩輪諮詢,先後舉辦7場諮詢會,諮詢工會理事和代表的意見,並收集了700多份問卷,歸納所有意見,工會共識為確保行政長官能履行憲政責任,故明確表明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不抗拒中央;為免行政長官受政黨利益所困,故不能有政黨背景。這正正與三大原則所持的理念相同。
其次,工會亦傾向一套謹慎、穩妥的行政長官選舉方案,故提名委員會應維持現時四大界別;同時,政制發展應以《基本法》為依據,並符合社會各界「均衡參與」原則及應考慮香港「實際情況」,分階段、有秩序「循序漸進」。
在大原則及工會共識基礎下,工聯會提出了選舉「三大程序」的多項建議,在提名程序方面,包括:
提名委員會人數以1,200為基礎,不多於1,600人;如增至1,600人,應按現時4大界別每個界別增加100人,第一、二界別按比例增加;第三界別新增100人,並增加勞工界代表比例;第四界別,新增100人全為區議員;由提名委員會以個人名義推薦,得到5%委員支持即可報名參與提名程序;所有報名人均須附有一項聲明,表明會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以承諾能履行政長官職責的法理及政治基礎。每名候選人必須得到超過半數提名委員會委員支持;候選人數目為2至3人;
選舉程序及任命程序方面,候選人得票率必須過半數方可當選,並必須得到中央任命,就職時必須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
工聯會認為,「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是工聯會及所屬工會代表,以至300多萬僱員對於香港政制發展的共同目標,故大家應積極探討能夠落實普選的實際方案,不能流於理念及口號之爭。在求同存異的前提下,應先落實最能夠得到社會接受的方案。《基本法》所列明的提名委員會,則是社會各界經多年討論,凝聚共識的結果,期望大家能夠在這個基礎上落實行政長官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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