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0日 星期三

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方案建議:融理念於現實、化分歧為共識



為了推動香港政制發展,工聯會在去年12月成立「政制專責小組」,就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方案諮詢工會及會員。經過多場諮詢會及研究後,工聯會完成「政制發展2017意見書」,希望香港可盡快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工聯會會長林淑儀、理事長吳秋北、榮譽會長鄭耀棠、副會長黃國健副會長潘佩璆一同公佈意見書

工聯會會長林淑儀表示,「政制發展2017意見書」歸納為三個「三大」:在「三大原則」、「三大共識」及「三大程序」下,落實普選。工聯會認為普選行政長官應遵循的「三大原則」,包括:

1.    必須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相關規定,依法而行

2.    維護香港的憲政地位,確保行政長官履行職權,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

3.    促進香港政制積極、穩妥發展,在2017年落實行政長官普選

 工聯會在過去四個多月,就政制發展進行了兩輪諮詢,先後舉辦7場諮詢會,諮詢工會理事和代表的意見,並收集了700多份問卷,歸納所有意見,工會共識為確保行政長官能履行憲政責任,故明確表明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不抗拒中央;為免行政長官受政黨利益所困,故不能有政黨背景。這正正與三大原則所持的理念相同

其次,工會亦傾向一套謹慎、穩妥的行政長官選舉方案,故提名委員會應維持現時四大界別;同時,政制發展應以《基本法》為依據,並符合社會各界「均衡參與」原則及應考慮香港「實際情況」,分階段、有秩序「循序漸進」

在大原則及工會共識基礎下,工聯會提出了選舉「三大程序」的多項建議,在提名程序方面,包括:

提名委員會人數以1,200為基礎,不多於1,600如增至1,600人,應按現時4大界別每個界別增加100人,第一、二界別按比例增加;第三界別新增100人,並增加勞工界代表比例;第四界別,新增100人全為區議員由提名委員會以個人名義推薦,得到5%委員支持即可報名參與提名程序所有報名人均須附有一項聲明,表明會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以承諾能履行政長官職責的法理及政治基礎每名候選人必須得到超過半數提名委員會委員支持候選人數目為23

選舉程序及任命程序方面,候選人得票率必須過半數方可當選,並必須得到中央任命,就職時必須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

工聯會認為,「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是工聯會及所屬工會代表,以至300多萬僱員對於香港政制發展的共同目標,故大家應積極探討能夠落實普選的實際方案,不能流於理念及口號之爭。在求同存異的前提下,應先落實最能夠得到社會接受的方案。《基本法》所列明的提名委員會,則是社會各界經多年討論,凝聚共識的結果,期望大家能夠在這個基礎上落實行政長官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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