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行強積金的原意是為打工仔提供退休後的保障,但有僱主利用強積金「對沖」的漏洞,將僱主供款部分抵銷作為僱員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工聯會跟進過去5年政府各部門支付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情況,發現有萬多名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近乎全數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均由強積金僱主部分抵銷。其中,教育局在2012至2013年度,須要支付1.7千多萬元的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但當中有1.4千多萬是來自強積金僱主供款部分作抵銷。工聯會立法會議員要求政府正視問題,帶頭取消「對沖」安排。
工聯會於今年6月至7月期間,以電話方式訪問719名市民,發現超過七成人都不認同「對沖」安排,有66%人覺得強積金應只用作退休保障。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表示,「對沖」安排將僱員應有的強積金成為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一部分,令退休後可享用的強積金權益減少,失去強積金原意,若僱員不幸被「對沖」多幾次,退休時強積金僱主供款部分根本所餘無幾,提醒市民注意。
工聯會要求政府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並向所有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提供約滿酬金,保障僱員權益。工聯會下一步,會與公務員事務委員會討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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