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中國首份地方版《試點民營銀行監督管理辦法(討論稿)》已完成報至銀監會,並被銀監會列為範本,成為制定全國版細則的重要參考。《試點民營銀行監督管理辦法(討論稿)》規定,民營銀行應以信貸業務為主,以服務「三農」(農村、農業及農民)和社區銀行的形式合法經營,而且原則上不可在中國的行政區轄外設立分支機構。
消息顯示,民營銀行的資本門檻將不低於5億元人民幣,以及不高於10億元作為注冊資本,成立後可視發展情況逐步增加資本。投資的股東最多只限20個,當中最大股東持股不能高於20%,其他股東則不能多過10%。《試點民營銀行監督管理辦法(討論稿)》明文規定,個人持股的股東最多只能持股2%,以個人身份持股的人士合共持股不得多於20%。此外,民營銀行的主要發起人需要連續3個會計年度錄得盈利,其他發起人亦要有2年連續盈利。《試點民營銀行監督管理辦法(討論稿)》強制要求,所有入股資金來源必須真實合法,不得以借貸或他人委托資金入股。在具體執行上,現金流量波動受經濟景氣影響較大的企業,可能被排除在發起人之外。而關聯企業眾多、股權關係複雜且不透明、關聯交易頻繁且異常的企業,將被視為不具備發起人資格。此外,民營銀行股東要具備本地戶籍,以便監管層更容易掌控風險訊息。消息顯示,民營銀行已有了初步時間表,預期今年11月至明年1月間,在溫州、北京、深圳三地選擇性地批准1至3家民營銀行。如果進展順利,明年3月前,中國第一家民營銀行將會核准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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