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9日 星期三

香港會計改革雛形曝光


香港會計改革雛形曝光,香港特區政府力撐財務匯報局擁有很大權力,成為上市核數單一監管機關,並倡議引入罰款制,向違規核數師罰款最多1000萬元。不過,香港會計師公會不贊同財匯局兼具紀律處分權,亦反對罰款。

香港會計師公會昨日刊發業界諮詢文件,向特區政府的初步改革意向,提出反建議。綜合港府財匯局會計師公會現階段的討論內容,改革雛形是把公會的專業審查(Inspection)及紀律處分兩大職能,轉至現今只具調查權的財匯局,令財匯局「三權集一身」,成為本港法定和獨立會計監管機關。

不過,改革雛形仍有調節空間,因特區政府主導的公眾諮詢,最快明年上半年推出,公會將就改革的大方向徵詢會員意見,但這是公會的內部事務,特區政府為制訂詳細的改革建議,會繼續與公會及財匯局討論,冀集思廣益。

儘管特區政府的改革建議未出台,但由於公會昨日搶先刊發業界諮詢,並提出反建議,從中可看到特區政府的意向。特區政府偏向終結會計界沿用多年的「自我監管」模式,交由財匯局主力把關,成為唯一上市會計監管機關,以迎合國際及歐盟的水平。同時,當局偏向嚴刑執法,建議引入罰款制,罰款上限是1000萬元或審計工作損益的3倍,以較高者為準。

然而,會計師公會對改革雛形不盡認同,會計師公會CEO丁偉銓指,交由單一機關盡攬調查和處分權,會欠缺制衡,認為紀律處分工作,應委託外設的獨立委員會負責,模式與現今公會外設的紀律委員會接近。

罰款方面,公會反對引入罰款制,假如違規核數師須罰款,罰款金額也應設有上限。公會認為以審計損益計算罰款並不洽當,罰款1000萬元亦太多。

會計師公會主席趙麗娟指出,核數師的聲譽重要,故公開譴責或吊銷專業資格,已具阻嚇作用。趙麗娟表示,公會的諮詢對象是會計師,諮詢期3個月,港府的全民諮詢會稍後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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