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今晚發佈《關於完善我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將二手住房納入限購範圍,買樓人士在住房限購區域購買二手樓,應符合相關文件規定的購買商品住房條件,而且只能新買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此外,通知規定,在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等區域內買樓,買樓人士須具有限購區域戶籍,或在限購區域穩定就業且連續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24個月以上。
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限購政策繼續按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6〕45號文件執行,但其中非本區戶籍居民須連續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24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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