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將於明年7月1日起,重新受雇年齡上限從現階段65歲調高至67歲。
新加坡的法定退休年齡是62歲,不過,新加坡政府於2012年初實行《退休與重新雇傭法令》。在該法令下,凡年滿62歲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只要健康狀況和工作表現良好,雇主有法律義務為他們提供重新受雇的選擇。
目前,幾乎所有滿62歲的新加坡人都獲重新受雇。在2015年,65至69歲年齡的新加坡人中,有超過四成依然工作,這個比例大大高於2006年的24%。因此,新加坡政府近年來一直宣稱將於明年提高重新受雇年齡上限。
隨著重新受雇年齡上限調高至67歲,新加坡政府也宣佈從明年7月1日起,取消允許雇主為年滿60歲的員工減薪的法律規定。該規定是新加坡政府在1999年將退休年齡從60歲提高至62歲時提出。在該規定下,雇主可以在延長員工退休年限時為其減薪最高10%。不過,目前超過98%企業已經不再這樣做,因此,新加坡政府認為有必要移除該規定。
過往年長員工在嚴格的工齡工資制度下缺乏薪酬競爭力,從那時起,政府、雇主和工會三方一直致力推動增加靈活的績效工資制度。今後,員工的薪酬將取決於其工作價值,而與年齡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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