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3日 星期四

中證監研究制訂CEPA金融相關配套規則及審批程序


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部主任童道馳在北京透露,證監會正在積極研究制訂相關配套規則及完善有關審批程序,為落實協定積極做好準備具體內容包括

1.         為港資證券公司申請內地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資格進一步提供便利

2.         允許符合條件的港資金融機構在內地設立合資基金管理公司,港資持股比例可達50%以上

3.         允許符合條件的港資金融機構在上海市、廣東省、深圳市各設立1家兩地合資的全牌照證券公司,港資合併持股比例最高可達51%

4.         允許符合條件的港資金融機構在內地批准的金融改革試驗區內,各新設1家兩地合資全牌照證券公司,港資合併持股比例最高達49%

5.         在內地金改區內,允許港資證券公司在合資證券投資諮詢公司中持股比例達50%以上

關於《補充協議十》中提及的“積極研究內地與香港基金產品互認”,目前中國證監會與中港兩地相關部門就兩地基金產品互認的模式、實施原則和方案等方面基本達成一致,正在履行相關程式,兩地基金互認具有多方面積極意義

1.    使香港成為基金產品的進出口平台,吸引全球金融機構和金融產品到香港發展,對香港發展成為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具有重要積極意義

2.    使金融產品和投資服務跨境銷售,雙向互動開放,有利實現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推動資本項目可兌換

3.    引入海外成熟產品,為境內投資者提供更加豐富、便捷的投資管道,有利於滿足居民跨境投資需求
童道馳表示,中國證監會下一步將繼續深入研究兩地期貨市場合作的路徑和方式,推動兩地建立優勢互補、分工合作、共同發展的期貨市場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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