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准國辦函〔2016〕107號文件,同意《佛山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年)》,文件指出,發揮佛山市在珠三角西翼的帶動作用,加強廣州佛山肇慶的產業和生態安全合作,推進廣佛同城化。
批復要求,進一步完善公路、鐵路、港口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區域交通樞紐。發展軌道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為主體,各種交通方式相結合的多層次、多類型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換乘。做好停車場規劃佈局,推動城市停車場建設。
批復提到,堅持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潛力度,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資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實保護好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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