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王國興、麥美娟、鄧家彪、郭偉強今日去信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議員,要求開會跟進有報章指有多位立法會議員以個人名義收取同一人士的捐款,但卻沒有向立法會作出申報的問題。
根據有關報導,多名立法會議員在參選及成為議員後,曾以個人名義收取同一位人士的捐款,涉及金額每人由30萬至150萬不等。然而,根據《議事規則》第83(5)(d)條,議員無論在參選以及成為議員後,在收到來自任何人士或組織的財政贊助時,都需作出個人利益的登記及申報。不過涉事議員都沒有向立法會作出申報或就此更改議員個人利益登記冊。
鑑於報導指控嚴重,所以工聯會立法會五位議員決定聯署去信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要求主席適時跟進有關事宜,尤其需跟進相關議員有否違反《議事規則》內「個人利益的登記」(第83條)、「個人金錢利益的披露」(第83A條)以及「在有直接金錢利益的情況下表決或退席」(第84條)的規定,以及當中是否涉及利益衝突等。而工聯會另一議員陳婉嫻因已是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委員,故沒有參與聯署,但將在委員會內跟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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