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關於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市場體系的意見》正式出台,計劃把金融業打造成為重要支柱產業,增加值佔GDP比重不低於9%,尤其是在建設珠三角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將加強粵港澳金融雙向合作,並推進QDII2(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試點,逐步實現深圳證券交易所與香港交易所互聯互通,創新發展兩地金融產品同步上市,建立亞太區具有較強集聚輻射力的國際金融中心區域。
在《關於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市場體系的意見》中,廣東提出加強區域金融要素市場建設,並推動區域股權交易市場為重點的各項金融要素市場建設,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地方金融機構改革重組和增資擴股,支持民間資本設立民營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和各類新型金融機構。同時,鼓勵各地方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金融機構拓展金融業務範圍。其次,推進金融、科技、產業融合,建立企業併購重組機制,推進產業集聚和產業鏈重整。並建立包括種子基金、天使基金、創投基金在內的風險投資機制,完善風險分擔機制,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產業轉型升級,還將加大對粵東西北的金融支持,促進珠三角金融資源向粵東西北地區流動。
廣東亦計劃推動現有地方金融機構改革重組,打造廣東上市銀行板塊,支持有條件的省屬企業、社會資金參與農商行、城商行、農信社等地方性金融機構增資擴股和改制,其中既包括在內地上市,也包含在境外上市。為減輕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將提高相關企業融資便利性,並鼓勵和規範眾籌網站、網絡借貸平台等互聯網金融新興業態發展。國家相關部門已表示將加強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廣東也將根據實際情況加強眾籌網站等監管,但暫沒有時間表。
在對外開放方面,目前粵港澳三地間金融市場未能有效互聯互通,離岸與在岸人民幣市場不能有效互動。由此,粵將探索金融開放新機制,計劃通過建立自貿園區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立有利於投資和貿易便利化的總體金融制度安排。全面深化對港澳台、歐美及東盟地區金融合作。粵港合作方面,將推動粵港澳金融市場雙向開放,通過前海、南沙等平台合作發展跨境人民貸款業務,並推動廣東企業赴港上市、發行人民幣債券和募集人民幣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金融機構在粵新設合資證券、基金機構,並推進粵港兩地基金產品互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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