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宣布,第三方支付機構在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客戶備付金,今後將統一交存至指定帳戶,由中國人民銀行監管,支付機構不得挪用、占用客戶備付金。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統計,截至 2016 年第 3 季,267 家支付機構惜售客戶備付金合共超過 4600 億元人民幣。
中國網上交易時,當收到貨及回覆確認前,支付的貨款一直會存放在支付機構的帳戶上,這筆錢就是客戶備付金。由於第三方支付的特殊性,在整個交易過程中會產生時間差,而這小小的時間差會形成巨大的資金沉澱,部分資金在銀行帳戶產生利息收入,占支付機構總收入的 11%。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要求,最終支付機構應將全部客戶備付金交存至集中存管帳戶。但目前設置緩衝期,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為 20% 左右。各支付機構首次交存的具體比例根據業務類型和分類評級結果綜合確定,交存金額根據上一季客戶備付金日均餘額計算,但銀行不向非銀行支付機構備付金帳戶計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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