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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5日 星期六
台灣計劃勞工工作6個月 即可申請育嬰假
台灣政府為鼓勵企業營造友善生育環境,台灣勞動部計劃放寬育嬰假申請門檻,將現行「任職滿
1
年後」才可申請的規定,放寬到
6
個月即可申請,最快明年實施。
台灣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勞工在公司工作滿
1
年,可向雇主申請育嬰
假
,期間雇主若為勞工續投勞工保險、退休保險,雇主負擔的
7
成保費由政府埋單,但有民眾反映,年資不足無法申請。另外,外判員工多為短期工作,難在同公司做滿
1
年,無法享受育嬰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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