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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日 星期六
台灣通過立法 勞工分享企業盈利
台灣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加薪四法之一《公司法》修正案。
「公司法」修正案通過後,只要企業有盈利,勞工就有爭取加薪及分紅的依據。「公司法」初審條文規定,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可用發行新股或現金發放。不過協商後決議,酬勞可以股票或現金付之,章程中可訂明發給股票或現金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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