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隨身帶身份證,但在日本是另一回事。日本人沒有身份證。那麼日本人怎樣證明身份?他們採用行之已久的另一套制度「戶籍」。
戶籍於日本人的國民身份象徵,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李香蘭(原名:山口淑子/やまぐち よしこ)在上海被捕,在中華民國的軍事裁判被控以漢奸罪名,最高刑罰是死刑。她的家人找到有她記錄的戸籍謄本(こせきとうほん),再由好友送到上海,才可證明她是日本人,因此漢奸罪名並不適用,最後無罪釋放返回日本。
戶籍制度可上溯至646年(大化2年)的大化改新(大化の改新/たいかのかいしん),到1825年(文政8年)德川幕府時代,長州藩(ちょうしゅうはん)實施戶籍法,被視為近代戶籍法的起點。1868年(慶應4年)京都參考長州藩,實行戶籍法,到1872年(明治5年)在日本全國實施。後來日本戰敗,戶籍法被大幅修改,包括刪去階級,以夫婦為單位而非家族,由此實施至今。
戶籍登記的資料十分詳盡,首先一個戶籍必須依附一個地址,戶籍裡所有成員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父母姓名都有記載。還有婚姻紀錄(包括離婚)、子女排行。戶籍有紀錄戶主父母姓名和排行,只要一直追尋就可查到祖先是誰,所以戶籍就像政府為日本人而設的官方族譜。
但是制度總有不完善的地方,戶籍以戶主地址為依歸,如果戶主的兒子搬到其他城市生活,兒子可以在他租住的地方申請住民票(じゅうみんひょう)。只要有住民票,便可申請銀行戶口及公司、電話、上網、醫療服務等作地址證明。不過住民票沒有戶籍嚴格,市民可隨時申請転出(てんしゅつ,即搬往其他市町村居住),取消住民登記。日本人要繳交住民税(じゅうみんぜい),交稅基準是每年1月1日起在住民登錄有否記錄,有紀錄就要交稅。有些立心不良的日本人便故意走法律罅,申請転出然後聲稱自己去外國來避稅。
簡而言之,戶籍的資料就算多詳細也不能完全掌握國民資料,例如他有多少個銀行戶口?資產?他現在住在那裡?他死了沒有?
為何死了也不知道?日本2010年起越來越多新聞報道這種現象:一些在戶籍上仍然生存卻早已失蹤的人瑞。年紀至111歲及127歲都有。老到安政大獄(安政の大獄/あんせいのたいごく)前一年出生的152歲、黑船來航(黒船来航/くろふねらいこう)六年前出生的163歲都有。或者已暴斃荒山野嶺或離家出走,沒有家人呈報,但更多的是家人刻意隱瞞死訊,因為日本的老人家退休後可領取國民年金,有家人為了繼續領取老人家的年金和其他福利,就收起屍體裝作這個老人家依然在生,不交死亡届(しぼうとどけ)、以他的判子(讀音:ハンコ,中文即是印鑑)和戶口續領年金。
一單幾年前的東京舊聞,一位叫加藤宗現的伯伯己經111歲,政府便派人到他家祝賀,怎料發現的是白骨,而他的女兒(81歲)和孫女(53歲)承認,伯伯早在1978年已經死了,多年來一直騙取遺族共済年金(いぞくきょうさいねんきん)共915萬日圓,當時匯率約港幣58萬,這只是冰山一角。之後一年日本的厚生勞動省把心一橫,對所在不明又不能確定他們是生死的618名高齡老人,一律取消他們的年金,並向他們的親人追回多付的年金。
逃稅、未能全面掌握國民資料、福利被濫用等等,長此下去也不是辦法,於是日本開始討論引入My Number制度。經年累月,My Number成為法案,等待眾議院通過,可是在2012年11月因眾議院解散而廢案,到2013年3月在國會內再提出,經過眾議院、參議院的議決,マイナンバー関連4法(My Number關連四法)在2013年5月24日獲通過,並在同年5月31日頒布法例。
My
Number出現之前,日本人要記好幾個號碼。11位數的住民票コード(住民票code)、11位數的基礎年金番号(基礎年金號碼)、12位數的運転免許証番号(駕駛執照號碼)、還有兩個英文字母加上7位數字的日本護照號碼。不同號碼由不同政府部門管理,所以難以識別及對應同一個人的所有號碼。
My
Number則是統一後的一個12位號碼,日本國民每人一個,所有政府部門都是使用同一號碼去對應同一人。除了遺失或被盜用之外,My Number是一生都不會改變的身份號碼。
根據日本政府廣報Online網頁,My Number制度有3個好處:
一)提高行政效率,例如以後政府為市民登記資料(入籍、搬家申請住民票等等),只要提供My Number就可以,減少大量文書工作
二)令國民更便利,因為行政手續簡化,以後在確認身份時只要填寫My Number,不必再向市役所申請住民票和戶籍謄本才可證明身份
三)實現一個公平公正的社會,因為My Number和企業(即是僱主)、金融機構(銀行戶口)、稅務、社會保障都掛鈎,政府可藉一個號碼掌握國民資訊,避免瞞稅、避稅、騙取福利金的情況
然而日本人對My Number卻不太歡迎,有人覺得一人以一個號碼代表,本來就有點非人性,人不是畜生何以要以編號來命名及證明自己。有人覺得政府引入My Number主要是想收稅,那有其他方法卻不一定要引入My Number,因為My Number也有缺點:
一)
政府從此以後不只是知道國民的地址、年齡,還有病歷、收入這些私隱在政府面前都要公開,對注重私隱的日本人來講,這最不得人心的一點
二)
所謂狡兔三窟,把所有號碼統合成一個My Number後,如果被壞人利用,那當事人的損害將會更大
不過無論如何,My Number已勢在必行,從上月開始,每一個在日本居住的人都開始收到這個My Number的通知カード(通知卡)。法例亦規定從明年1月1日起,一切有關年金、僱用保險、醫療保險、生活保障等福利、報稅和交稅、災民生活重建資助和災民名冊等事項,都必須有My Number才可處理。
My
Number不只是一個號碼,伴隨的是實體身份證。日本市民從2016年1月1日起,要申請個人番号カード(個人號碼卡),這張卡上有姓名、照片、出生年月日、性別、地址和My Number。以後日本市民只要有這張個人號碼卡,就可一卡通行辦理所有行政手續、網上手續,用作身份證明、電子證明書,還可在便利店申領住民票和印鑑登錄書等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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