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日 星期三

台灣立法院審議 外勞滿3年不須出境


台灣立法院今日將審議《就業服務法》修正草案,立法委員楊玉欣提案修改現行法例,取消外勞在台灣工作滿3年,須強制出境再入境的規定,台灣勞動部昨日表示不反對,若順利經立法院通過,未來外勞在台灣工作期滿,雇主續聘只須提申請即可,52萬外勞及其雇主將可受惠。

現行《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勞來台灣累計工作期限不得超過12年,但每3年需重新申請許可,外勞需出境至少1天後才能再入境,除外勞需支付介紹人費,對雇主而言,也會有空窗期,若刪除此規定,外勞和雇主雙方都可省略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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