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5日 星期六

台灣計劃勞工工作6個月 即可申請育嬰假


台灣政府為鼓勵企業營造友善生育環境,台灣勞動部計劃放寬育嬰假申請門檻,將現行「任職滿1年後」才可申請的規定,放寬到6個月即可申請,最快明年實施。

台灣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勞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可向雇主申請育嬰,期間雇主若為勞工續投勞工保險、退休保險,雇主負擔的7成保費由政府埋單,但有民眾反映,年資不足無法申請。另外,外判員工多為短期工作,難在同公司做滿1年,無法享受育嬰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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