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2日 星期六

台灣女性員工每月可請生理假一日


台灣立法院院會昨日上午三讀通過,政府對涉及性別歧視的雇主加重罰則

根據條文,女性員工若因生理日,工作有困難,每月可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不超過3日,不併入病假計算,無論有沒有併入病假計算的生理假,通通領取半薪。僱主若有薪金、升遷等性別歧視,從現行10萬元至50萬元罰款,增加到30萬元到150萬元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