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8日 星期六

北京接待外國國家元首 每人每天限制600百元


北京市財政局為進一步規範外賓接待工作,昨天公布「北京市黨政機關外賓接待經費管理辦法」,指出北京市黨政機關外賓接待工作應當嚴格執行計劃審批規定。嚴控接待外賓預算,從住宿、餐飲、贈禮等方面嚴禁講排場、求奢華,杜絕奢侈浪費。

辦法規定,外賓住宿應安全舒適,不追求奢華。副部長級及以上人員率領的外賓代表團,可安排在五、四星級賓館;司局級及以下人員率領的代表團以及其他一般外賓代表團,安排賓館最高不超過四星級。

外賓日常伙食招待提倡採用自助餐等節儉形式,國家元首、政府首腦級每人每天600元人民幣;副總統、副總理、正、副議長級每人每天550元人民幣。

在宴請外賓方面,辦法指出,嚴禁講排場,不上高檔菜餚和酒水。而外賓在華期間,宴請不得超過2次。
辦法規定,外賓接待費應納入部門預算,採用銀行轉帳或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以現金支付,且接待費不得向同級機關、下級機關和下屬單位等攤派、轉嫁費用。對應邀來華的外賓,應根據互惠對等原則或外事交流協議等,區分為全部招待、部分招待和外賓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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